— 公會轉發 —
社團法人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建議修正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一定規模或用途特殊建築物」之公告事項部分內容,詳如說明(承辦人審圖室蕭邑蓁)2026/02/04
主旨:社團法人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建議修正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一定規模或用途特殊建築物」之公告事項部分內容,詳如說明,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會114年12月9日第4屆第5次法規研究委員會議及115年1月14日第4屆第3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臺南市政府於109年9月14日府工管二字第1091038299B號公告「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一定規模或用途特殊建築物,並自即日起生效。」其公告事項:「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一定規模或用途特殊建築物之公有新建建築物如下:……¬(略)¬」,先予敘明。

三、然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本市公有或經本府公告指定地區之新建建築物於申請建造執照時,應符合下列規定:…」;第三項規定:「第一項新建建築物,於一定規模以下或用途特殊者,免適用本條規定;其一定規模或用途由本府公告之。」,再予敘明。

四、旨揭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公告之「一定規模或用途特殊建築物」,應指「本市公有或經本府公告指定地區」之新建建築物,非僅有「公有」新建建築物方能適用,才符合當初立法本意。

五、故本會建議修訂旨揭公告事項第一段內容為「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一定規模或用途特殊建築物之公有或經本府公告指定地區之新建建築物如下:……(略)」,增加「或經本府公告指定地區之」等文字,敬請鈞局參採。
公會資訊
公會沿革
公會組織
理事長的話
理監事名錄
委員會任務與職掌
會務人員執掌
會員名錄
歷史榮光會員專區
社團介紹
公會章程
入會辦法
外縣市建築師出入登記
最新消息
訊息總覽
法規訊息
公會轉發
公會公告
招標公告
活動報名
活動報名
活動花絮
行事曆
民眾服務
搜尋建築師
建築獎
建築雲
演講錄影
專業驗屋
法規專區
都市計畫
都市設計
都市更新
都市測量
建造管理
施工管理
使用管理
其他
相關網站
合作網站
證照相關
友會連結
學術單位
請照相關
法規相關
廠商
下載專區
下載專區
互助專區
會員專區
設計費試算
換證提醒
會員資料
聯絡我們
意見信箱
臺中市建築師公會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20
本網頁背景手稿由廖偉立建築師設計提供
Facebook 建築師
查詢
會員專區 專業驗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