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即日起修正本府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書表「表五」,名稱修正為「臺中市政府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書件查核暨審查許可表」,請自115年5月5日起使用修正後書表提出申請,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及作業要點第20點規定辦理。
二、本府於115年3月5日以府授都計字第1150067970號令修正發布上開要點,爰旨揭書表配合第16點及第18點規定修治,另為使申請人檢核書件是否備齊,俾利容積移轉案件審核效率及減少退補正情形,增列申請人自主檢查欄位。另為本府容積移轉案件控管所需,增訂「臺中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案件登錄表」,請於容積移轉申請時,一併檢附電子檔。
三、相關書件表格電子檔請自「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業務專區/表單下載/臺中市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流程與表單」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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